反贪局和预防腐败局,工作性质一样吗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不一样。
简单讲,反贪局的工作是直接惩戒,预防腐败局的工作是宣传教育。
反贪总局重在查案办案,国家预防腐败局则主要是预防腐败,前者实际中偏重案件,后者则偏重政策。
1、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,有侦查权,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。
机构职责:
(1)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、挪用公款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、隐瞒境外存款、私分国有资产、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、预审工作的指导
(2)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
(3)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
(4)组织、协调、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
(5)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
(6)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、规律,提出惩治对策
(7)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
(8)研究、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、规定
2、预防腐败局
机构职责
(1)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、综合规划、政策制定、检查指导。
(2)协调指导企业、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、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。
(3)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。这项职责是《公约》对缔约国预防腐败机构的要求。
扩展资料:
其他反腐机构
中国的反腐机构,从类别上大致分为党内纪检、行政监察、检察、审计四类,基本形成法律、党纪、政纪三方面共同反腐的局面,审计则作为重要的配合部门,协助反腐。从国家层面来说,目前最主要的反腐败机构,是中央纪委、监察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。
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升格反贪污贿赂总局,将重心转向反腐败、打击职务犯罪,集中精力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,但这与中央纪委的职能并不冲突,反而有利于两者的高效协调和配合。
中央纪委仍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专职反腐机构。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,将更有效地与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案件对接。纪检机关一旦发现被调查官员的部分事实涉及违法,就可以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调查,有助于节约办案资源。
反贪总局办案力量的充实和强大,也有助于对中央纪委的案件查处进行规范,两者之间有相互制约的关系,更有助于依法查案办案,也可以避免纪检机关滥用职权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改革后,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也会进行相应的部门调整,这种制约关系会在地方有所体现,也是检察系统加强独立性的一个体现。